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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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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23/01/31
【單位】出納組
111.2學期日間大學部、日間研究所學雜費繳費單上傳至台銀學雜費網站,請自行列單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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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繳費單注意事項】
※教育部於106.7.26通知修正學貸規定,本校配合政策修改將原學雜費項目資訊資源應用費400元更名為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並納入學貸可貸金額,除音樂系同學需現金繳納鍵盤使用費650元外,學雜費項目全數貸款者,無需繳納現金。

111.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1月31日已上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請自行上網列印或繳費。
※出納組轉檔製作繳費單時間在1月上旬,於本學期開學前(112/2/20),舊生已完成休學、退學或畢業程序者,繳費單毋須繳納,本組將於開學後,確認學生就學狀況,統一做銷號處理,請同學不予理會台銀學雜費繳費通知。

**如您對繳費單上減免或就學貸款金額或繳費內容有疑問,請暫時不要繳納,先洽詢下方各承辦單位確認。

【大學部延修生】
修習9學分(含)以下的同學,自106.1學期起,除收取學分費外,另再依修習學分數加收等比例雜費。請於學生系統執行選課確認2個工作天後再至學雜費網站重新下載繳費單。(原單暫毋需繳交,待更換繳費單後再行繳費、學雜費繳費通知亦請略過)
修習修習十學分(含)以上者,則需繳交全額學、雜費用。
(如果您對相關收費規定有疑問,請洽學籍成績組。)

【就學貸款】
※請注意
1.學雜費全數貸款者,雖無需繳納現金,但同學仍須至台銀學雜費網站確認貸款金額並依限完成對保程序後,將對保單第二聯送交生活輔導組,才算完成註冊程序。
2.不可貸金額(目前僅剩鍵盤使用費650)繳交部分僅繳費到開學日,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註冊程序)。
(如果您要補申請就學貸款或補辦理減免學雜費,請注意規定的申請時間及申請程序,相關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

繳費期間:112年1月31日至112年2月20日止。

【繳款方式】
(1)至台灣銀行臨櫃繳費。
(2)使用ATM轉帳。
(3)至郵局繳費。(繳費期限內才可使用)
(4)至超商繳費超商繳費。(繳費期限內才可使用,以不超過新臺幣4萬元為限)
(5)信用卡網路繳款。(繳費期限內才可使用)
【提醒事項】
(1)繳費收據請妥善保存以維護自身權益。
(2)信用卡及郵局臨櫃、超商繳款因銷帳較慢,需7-10個工作天才入帳,請儘早完成繳費。
(3)非臨櫃繳費之同學,台灣銀行不再另行製發收據,需要收據的同學,請自行上網補印即可(收據上有台灣銀行之電子收訖章),不需由本組另行蓋章。
(4)同學們可以在『台銀學雜費網站』隨時查看自己的繳費狀況。
(5)除網頁公告外,台銀學雜費網站亦會寄電子郵件通知,請自行上網列印,不再另寄紙本繳費單。
【電子郵件通知寄至學生校內信箱】
大寫學號@stumail.nutn.edu.tw
(6)建議:如果學費是由家長處理,請將以上訊息告訴家長;或者可以先印好繳費單再請家長幫忙處理。
(7)如有同學不方便自行列印繳費單,亦可至出納組辦公室(校本部紅樓)印製繳費單。

【繳費單列印操作步驟】
(1)學校首頁→在校學生→註冊與選課資訊→『學生繳費單、收據列印』或以關鍵字搜尋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學生登入→輸入身分證號、學號、出生年月日(共7碼)例如民國70年5月3日請填0700503
或自行輸入臺銀學雜費網址 https://school.bot.com.tw/
(2)登入網頁後-欲列印學期點選【查詢】-產生PDF繳費單(列印收據方法亦同)
【為避免誤繳,請選擇正確的繳費學年度及學期和繳費項目】
▼未繳費時,銷帳結果欄位顯示『未銷帳』,選取欲列印學期點選確定進入
頁面,可產生『PDF繳費單』。
▼已繳費時,銷帳結果欄位顯示『已銷帳』,選取欲列印學期點選確定進入
頁面,可產生『PDF繳費收據』。

【承辦單位聯絡電話】
連絡電話:06-2133111
(1)有關【就學貸款、減免補助及弱勢助學與校內住宿】金額、申辦等方面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
分機:324 蔡小姐、322楊小姐、365吳小姐
(2)有關【日間部】繳費單方面請洽出納組
分機:447 陳小姐(研究所)
分機:443 林小姐(大學部)
(3)有關【進修/夜間課程】繳費單方面問題請洽
分機:213 張小姐(進修學士班)
分機:246 吳小姐(進修在職碩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