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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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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業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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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薪津及相關經費之發放      

(一)薪津依人事單位敘薪通知辦理,新到任同仁請提供個人資料及郵政儲金局帳號以便發放。

(二)鐘點費依教務處之通知發放;導師費依學務處之通知發放。


各項法定代扣款之扣繳

(一)公勞健保、補充保險費、離職儲金、公教退撫基金、公教住宅貸款等:依人事單位之通知辦理。

(二)所得稅款:依所得稅法 、扣繳率標準及相關法規認定後辦理扣繳,並於規定時限內製發扣免繳憑單。


零用金(小於一萬元之財物及勞務採購、人事及差旅費等)之發放

依各單位之動支請示單及會計憑證彙總辦理:金額未滿一萬元之案件核章後請送本組,由本組彙整後送主計室開立傳票;一萬元以上(含)之案件,核章後請送主計室辦理。


學生公費之發放

依公費補助標準按時核發。


學生學雜費之代收

(一)依學雜費徵收標準及教務處、學務處提供學生名冊及相關減免、就貸資料等製作學雜費繳款單。

(二)委託台銀代收及銷帳。


各項補助款(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專案補助)之請領及發放

(一)由各單位申請開立收據,向補助單位請領款項。

(二)補助款存入本校帳戶後,由本組代收並通知主計室入帳。

(三)依各單位之動支單及主計室之傳票辦理支付款事宜。


各項押標金之收付保管及其他收退款事宜

依各項工程及採購案件辦理。


校務基金之存轉及生息調度

(一)由本組依據業務需要,通知主計室進行帳戶間資金之調度。

(二)依主計室傳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