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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大學-人事室(National University of Tainan, NUTN)
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7日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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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月27日公佈之武漢肺炎「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本校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公務人員、聘僱人員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1、確定病例者:應實施強制隔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2、符合通報定義者:醫療機構進行通報後,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3、與確定病例接觸者:應實施14日居家隔離,核給公假。

4、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者:應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核給公假。惟疫情指揮中心前已於本年1月25日宣布避免前往湖北省,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公假。

5、中港澳入境者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應實施14日健康追蹤,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6、屬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

7、中港澳入境但無症狀者:得依請假規則以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8、學校停課,有照顧子女需求者:得依請假規則,以家庭照顧假辦理。

(二)其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人員:依勞動部發布之相關規定辦理。

三、另學校教師部分,比照前開公務人員差勤管理規範。惟考量渠等與學生互動密切,且學校學生密集,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自中港澳入境者:

(一)中港澳入境(含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之教師,依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實施14日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二)中港澳入境(含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之教師,依疫情指揮中心管理機制在家休息14日實施自我健康觀察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亦不列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事病假日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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