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舊制台南師範學校之師生與教學 據規定,當時招生對象係官立學校畢業生、修畢公學校三年級課程或同等學力者,除官立學校及公學校畢業生之外,其餘的必須經過入學考試,考試科目為論語。學生入學最初兩個月以「試驗生」身份暫時入學,經查定其資性品行等適任者,始准許正式入學(註十)。 首次計募得學生五二人,其中,台南一六人、嘉義一○人、鳳山四人、鹽水港七人、打貓(今民雄)三人、大目降(今新化)二人、店仔口(今新園)五人、潮州四人,蕃薯寮(今旗山)一人(註十一)。一八九九年十月二日,舉行開學典禮,四日,正式上課。十一月二四日,舉行考試,結果,五二人中有四二人獲准正式入學(註十二)。據檢討指出,學生學力普遍不足,年齡十分參差;就家庭背景觀之,台北、台南兩校學生大多是擁有中等以上資產者之子弟,台中師範學校學生則多數是書房教師(註十三)。 鑑於首屆學生學力普遍不足,第二屆招生時師範學校請各辨務署長甄選其轄區公學校學生而推薦之,考試科目除論語之外,加考簡易漢文、日台語文對譯,並視情況加考算術,作為參考之資(註十四)。台南師範學校對「試驗生」採嚴格淘汰之政策,使得不少有志升學者為之氣餒,因此不敢再隨便應募。一九○二年三月九日《台灣日日新報》載稱,國語學校正辦理國語部招生事宜,台北、新竹二廳已分別推薦二四人、六人給該校;然而,南部之台南、恆春、阿猴、嘉義、鳳山、蕃薯寮、鹽水港、斗六八廳不料竟無人應募。「考其原因,或以台南師範學校既收容多數生徒,遂盡乏待學者;抑或以台南師範學校從來募集生徒之際,最初暫許人入學,迨經試驗不合格者,皆令退校,故延至今遂使欲應募者人氣不免沮害乎!」(註十五) 表一:舊制台南師範學校師資一覽表
一九○二年起,只委託各廳受理報名,然後,學校統一舉行考試錄取之。是年,台南師範學校預定招收三十名新生,各廳配額分別為阿猴三名、鹽水港四名、嘉義四名、彰化五名、南投五名、斗六二名、台中、台南、新竹、宜蘭、基隆各一名,各廳受理彙送之考生一四○餘人,參加考試者一三○餘人,由是輿論認為將可錄取到日語、漢文俱佳之學生(註十六)。一九○三年,入學考試報考者一二○人,獲錄取者三八人(註十七)。由上顯示,數年之間台南師範學校的招生已出現入學競爭,錄取率約二五∼三○%,學生素質日益提高,自不待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