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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未來競爭 課程急需改革

 

 

九十一學年度課程討論第一次會議由黃校長政傑主持,黃校長指出現階段學校正面臨生存競爭壓力,課程急需改革,希望透過會議先將課程大方向定下來,再分別進行改革,會中達成多項決議如下:

一、學分暫定如下:

(一)  校必修30學分,請教務處調查其他國立大學之狀況,不排除有一點調整的空間。

(二)  學系必修60學分以下,請各系盡量壓低必修學分數,餘併同規劃專門課程選修科目,供學生選習。

(三)  選修38學分〈不當教師128學分畢業,當教師則另外加修教育學程學分〉。

二、修訂原則考量

(一)  課程架構及內容提供開闊的發展空間,來促進學校、學系和學生之發展。

(二)  課程設計重視課程連貫性及統整性〈縱向1.2.3.4年或橫向〉。

(三)  打破學系本位,規畫跨系所的課程。

(四)  減低教學成本,發揮辦學效率。

(五)  回應社會變遷具前瞻性。

(六)  提升國內、國際競爭力。

(七)  配合業界需要,提昇業界滿意度。

(八)  考量學校辦學條件,發揮本校特色。

(九)  配合學生需求發揮學生潛能。

(十)  促進學生升學就業機會。

(十一)          提供多元職場競爭力。

(十二)          配合知識研發及學術領域的發展。

三、課程改革方案應在12月31日完成定案,進程表為:

(一)  91年11月1日前課程改革草案必需彙整完成,請各專案小組,討論課程同時,務必徵求校外專家意見,整體彙整審查由教務處辦理。

(二)  92年3月1日前要完成課程改革實施方案,包涵:

1.師資需求

2.設備需求

3.規章調整

4.宣導、進修

5.資訊系統建立

6.開課、排課、選課制度

7.學生選課輔導

8其他

 

四、新課程陳報之內容要有:

(一)系負責之部份

1.環境分析〈職場、社會、教育條件、本系定位等〉

2.學生未來進路分析

3.教育目標

4.課程理念

5.課程架構

6.教學科目、學分和時數

7.教學綱要〈內含教學目標、授課綱要、學習評鑑、參考書目等約兩頁宜有中英文版本〉

(二)教務處則彙整各系教育目標、學生未來進路之內容以陳報之。